各学院、各单位:
根据上级关于新时代继续教育规范健康内涵发展的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暑期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学历教育工作
成人高等教育2023年秋季学期于9月16日(周六)开学,请参照《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成人高等教育开学工作的通知》做好相关工作,确保期末和开学安全平稳有序。
根据学校对非学历教育“重规范、激活力、促发展”的工作要求,相关办学单位应切实落实办学主体责任,根据《上海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》(校发〔2022〕16 号)要求,严格非学历项目的组织实施,加强师资、教学、学员管理和后勤保障,确保项目开展期间场地、消防、食品、卫生、网络信息等方面的安全。
学校重申:未经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,各单位均不得举办非学历教育的培训项目(含备案项目)和各类考试。
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暑期对外办公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如遇问题及时妥善处置,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。
特此通知。
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
2023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