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新时代继续教育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暑期工作实际,现就2025年暑期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:
学校对非学历教育工作始终秉持“重规范、激活力、促发展”的原则,各办学单位应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,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确保非学历教育培训规范化实施、高质量发展。各办学单位应严格按照《上海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》(校发〔2022〕16号)和《上海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发〔2024〕12号)文件要求,精心组织并规范实施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。要加强师资、教学、学员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,特别要确保项目开展期间场地、消防、食品、卫生、网络信息等方面的安全。
未经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正式批准,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和各类社会考试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严格遵守此项规定,确保教育培训活动的合规性。
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暑期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对外办公,如遇问题,请及时妥善处理,并在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,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相关部门。
特此通知。
2025年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