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补办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、学位证明书的规定

发布者: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3-03-22浏览次数:13

  为规范补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、学位证明书的工作,特制定本规定:

  1.每位学生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只有一份,请妥善保管。遗失或损坏后不能补办原件,只能补办相应的学历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。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  2.补办学历、学位证明书流程

  (1)申请人填写“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办学历、学位证明书申请表”,可在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主页(https://cemo.shnu.edu.cn/)“下载专区”下载);

  (2)申请人需到我校档案馆开具相应的学历、学位证明,并在申请表上加盖档案馆的公章;

  (3)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两面复印在同一页上)、两张两寸免冠蓝底证件照及电子版,照片要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      a 原有证书上所贴照片的同版照片及电子版,若原有证书上的照片间隔太久,则不能再用

      b 近期(一年内)两寸免冠蓝底证件照及电子版,为保证照片质量建议去专门拍摄证件照的地方拍摄

  (4)准备好以上材料,到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徐汇区桂林路64号)2号楼401办理。

  3.如本人有困难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,被委托人除以上材料之外,还需要出具以下材料:

  (1)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;

  (2)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  (3)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  4.办理时间:工作日,不包含节假日、寒暑假,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。

  5.办理时限: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若符合申请要求,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,通知申请者本人或其委托人前来领取。



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
2023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