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实施的要求:
1.须在开班1周前填报《上海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办班登记表》。
2.严格按照《上海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说明书》开展教学和管理。
3.每个培训班须配备相应的班主任、教务员或后勤保障人员。
4.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应急预案,碰到问题及时处置。
5.项目实施中应安排人员课堂听课,填写《上海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听课评价表》。
6.项目实施结束一周内应完成学员满意度测评。
7.如需颁发学员结业证书,须填报《上海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结业证书审核登记表》,经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后,制作结业证书。
此阶段所涉及的表格如下: